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依法有效,但若有证据证明一方长期遭受暴力、威胁而签署的,则《夫妻财产协议》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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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最高院: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的部分偿还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追认?

法门囚徒 微信公号 裁判要旨 案涉借款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配偶一方并未在案涉借条上签字,债权人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曾就案涉借款所涉债务明确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虽然该配偶一方曾向债权人转款,但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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