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分享:不离婚还不养娃?孩子抚养费照付不误!
男方父亲生病,执意买了地段好的贵房子,只写他名字,但是全款买完没剩多少钱,家人还要治病,就让女方出装修。房子没女方名字,于是女方想把装修作为嫁妆,男方不愿意,认为女方嫁妆应该是一辆车,因为男女双方都没有车,而装修应该是女方婚前弄好。
从一个律师角度分析,感觉男方之前已经咨询过专业家事律师,或已经自学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及分割的法律知识。按男方的操作路径,他做到了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于女方的权益几乎无任何帮助。
男方思路可不仅于此。他还可能想着先不装修,后续用婚后钱款及夫妻共同财产来装修,这样就更说不清楚了。男方意思是女方钱就直接买车作为嫁妆了,这样可以直接将嫁妆实物化。不然,如女方是将现金作为嫁妆,男方还担心女方可能将陪嫁钱不拿出来甚至是放到娘家保管,如此嫁妆仅是个数字,男方是无法分享半毛钱。所以,男方干脆建议女方将陪嫁钱直接买车,落袋为安,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没有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其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也实际享受到车辆使用的益处。至于车一买来价值就大幅贬损,开个五年估计连车身价三分之一都不到,那就不是男方考虑的问题。
更何况,男方父亲生病,后续还需要治疗。从题主描述而言,应该男方父亲生病治疗费用还需要子女资助。在这种情况下,男方都不留任何后备款,而执意锁定婚前房产全额归属他个人,而打着后续父亲医疗费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甚至后期可以举债的算盘。无论是从道德或者法律出发,父亲无力治病,子女举债为父亲治病应该属于夫妻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到时,那又是一个很大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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