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点家务事 微信公号 小慧受小明胁迫,与小明结婚,小慧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答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忠诚协议福州家事律师离婚律师财富传承,继承,继承律师,福州继承律师分享此文新浪微博微信腾讯微博QQ空间人人网 相关文章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参加工作,成年子女的54万留学费需要负担吗?2025年10月24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隐瞒精神分裂症结婚,另一方能否撤销婚姻?2025年10月13日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待房产出售后男方才支付补偿款,卖前房贷由女方承担,这属附条件还是附期限?男方拖延如何处理?2025年6月20日福州律师评析:婚前公证变废纸?司法解释新规出台后,法官一锤定音,离婚了房子说没就没!2025年5月23日福州律师评析:婚前房产加名离婚分一半已成历史,多地判例援引新司法解释,婚姻越短,补偿越少,即便夫妻有财产约定都无法对抗!2025年5月16日福州律师评析:诉讼中债务人协议离婚“净身出户”,将房、车全归给女方,债权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结果法院还没支持,这是为啥?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