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点家务事 微信公号 小慧受小明胁迫,与小明结婚,小慧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答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忠诚协议福州家事律师离婚律师财富传承,继承,继承律师,福州继承律师分享此文新浪微博微信腾讯微博QQ空间人人网 相关文章专稿:技术性离婚丨资本市场的隐秘操作与监管对策2024年3月8日福州离婚律师推荐:离异夫妇上演“再离婚”戏码2024年1月19日福州离婚律师分享:夫妻离婚时一方父母要求返还购房款,夫妻的聊天记录能作为借款证据吗?2024年1月4日福州家事律师推荐:法治论苑|彩礼法律属性及返还规则尚可探讨2024年1月2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妻子离家十余年,离婚时丈夫主张经济补偿,法院怎么判?2023年12月18日福州离婚律师推荐:离婚时知晓老婆怀了他人的孩子,离婚后能撤销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内容吗?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