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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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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事律师强推:既是公司股东又是实际经营者,离婚后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和赔偿金

裁判要旨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一贤公司的两个股东原系夫妻关系,其公司股权主体具有利益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而刘某作为一贤公司的股东同时兼具劳动者的身份,结合其实际经营一贤公司的事实,应由刘某举证双方未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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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股权分割作者:manager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召开股东会未通知前妻(股东)参加,法院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裁判要旨 确认案涉股东会决议无效,首先应审查案涉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只有在案涉股东会决议成立的前提下,才可以对案涉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进行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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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股权分割作者:manager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两股东系夫妻关系就存在人格混同吗?

裁判要旨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最高院的判例对于法院裁判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意义,但每个判例有具体的情形,判例与本案事实不同,不能简单类比适用。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否认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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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股权分割作者:manager

最高院案例: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

编者说: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未经过女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60%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他发起人股东,女方向法院请求确认此转让行为无效,并要求恢复男方持股比例,其主张能获法院支持吗? 裁判要旨 在审理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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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家事法务, 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离婚涉及第三人的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即便存在第三人作为公司股东,《公司法》没有要求股东内部之间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在未考虑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夫妻股权在二人间可以直接分割转让。 如果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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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家事法务, 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再谈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另一方如何救济?

关于本问题,笔者曾在两年前撰文探讨过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效力如何认定?,鉴于《民法典》生效带来了新的法律适用问题。此外,根据最高院在《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的观点“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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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家事法务, 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构成无权处分,其效力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判定。 股权转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依据《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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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婚姻律师—离婚后非股东配偶成为股东的规则可参照继承人做法

根据我国婚姻继承制度方面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不是公司股东的配偶可分割得到共有的出资额;或者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其遗留的出资额。那么该股东的配偶或继承人是否当然成为公司股东?答案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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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5日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离婚律师—最高法:离婚一方坚持要求分割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双方就有限公司股权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未持股一方要求认定公司股权系夫妻共同财产,并坚持要求分割份额而拒绝作价补偿的,法院会支持股权分割的请求吗? 一种观点认为,该主张应获得法院的支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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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婚前取得的股权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姚某与张某1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姚某于2013年9月13日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与张某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2014年9月28日,该院作出(2013)嘉海民初字第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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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8日家事案例库, 家事法务, 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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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事律师网,系福建省首家家事领域专业法律网站,由资深家事律师蔡思斌团队主持,专注于福州乃至福建全省家事案件办理及研究。蔡思斌律师团队组建以来办理了数百宗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继承、收养、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各类型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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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事律师网,系福建省首家家事领域专业法律网站,由资深家事律师蔡思斌团队主持,专注于福州乃至福建全省家事案件办理及研究。蔡思斌律师团队组建以来办理了数百宗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继承、收养、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各类型家事案件,经办案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编选入《人民法院案例选》,蔡思斌律师团队对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拆分、子女抚养、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共同债务认定等法律实务问题有独到的研究,精通各项婚姻家庭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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