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网福州家事律师网
福州家事律师网
  • 免费咨询专线
    13600898018
  • 邮箱
    464577523@qq.com
  • 首页
  • 律师团队
  • 家事资讯
  • 成功案例
  • 家事法规
  • 文书范本
  • 家事案例库
  • 联系我们
 
  • 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夫妻债务
  • 股权分割
  • 遗产继承
  • 遗嘱见证
  • 财富传承
  • 首页
  • 律师团队
  • 家事资讯
  • 成功案例
  • 家事法规
  • 文书范本
  • 家事案例库
  • 联系我们

按日归档: 2024年6月4日

您的位置:
  1. 首页
  2. 2024
  3. 6月
  4. 04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法定继承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No.1问题之一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的配偶代为签署放弃遗产同意书是否可以视为继承人已放弃继承? 裁判观点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

详情
2024年6月4日家事法规, 财富传承,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夫妻双方离婚均不要疾患子女,法院判不予离婚!

父母离婚,最无辜最受伤害的是小孩。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均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希望孩子可以跟随自己生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当婚姻走到尽头,孩子又存在先天疾病,双方均拒绝抚养小孩,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案例导

详情
2024年6月4日子女抚养, 家事案例库, 诉讼离婚作者:蔡思斌律师
家事法务
最新文章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一定归子女个人所有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管生不管养,老了还能向子女要赡养费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没有亲子鉴定用叔侄关系鉴定,能认定非婚生子的继承权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夫妻一方银行存款被冻结,另一方能主张停止执行其中一半份额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又另行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后续还能反悔么?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将房子公证赠给孙子,后又立公证遗嘱给儿子,房子到底归谁?
文章搜索
蔡思斌家事律师团队介绍

福州家事律师网,系福建省首家家事领域专业法律网站,由资深家事律师蔡思斌团队主持,专注于福州乃至福建全省家事案件办理及研究。蔡思斌律师团队组建以来办理了数百宗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继承、收养、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各类型家事案件...

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期待为您服务

马上联系我们

标签
分割 协议离婚 同居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律师 子女抚养 家事律师 家暴 律师 忠诚协议 房产 打印遗嘱 抚养权 抚养权纠纷 抚养费 拆迁安置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纠纷 福州婚姻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 福州律师 福州律师事务所 福州律师蔡思斌 福州离婚律师 福州继承律师 离婚 离婚律师 精神损害赔偿 继承 继承人 继承律师 继承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 财产分割 财富传承,继承,继承律师,福州继承律师 起诉离婚 遗产 遗嘱 遗嘱效力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纠纷
福州家事律师网,系福建省首家家事领域专业法律网站,由资深家事律师蔡思斌团队主持,专注于福州乃至福建全省家事案件办理及研究。蔡思斌律师团队组建以来办理了数百宗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继承、收养、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各类型家事案件,经办案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编选入《人民法院案例选》,蔡思斌律师团队对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拆分、子女抚养、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共同债务认定等法律实务问题有独到的研究,精通各项婚姻家庭法律业务。
电话:
13600898018
邮箱:
464577523@qq.com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层
Copyright © 2016-2021 福州小白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蔡思斌律师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友情链接:福州离婚网 福州遗产继承律师网 福州律师蔡思斌官网 福州房产律师网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福建刑事辩护律师网 福建法律咨询网 福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福建民生传承法律服务中心 福建遗嘱库 福州离婚律师 福州继承律师 福州婚姻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
备案号:闽ICP备16023919号-1
拨打律师电话咨询:1360089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