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
李某认为其已经履行了抚养小张的义务,现小张已成年,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即便目前患病,也是能够治愈的。其不再具有法定抚养义务,请求驳回小张的诉请。
本案中小张在发现生病时尚未成年,后多次住院治疗至今,其虽已成年,是否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未经鉴定,但其目前因患病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亦属不争的事实,且明显不可归咎于其主观原因导致。故小张虽已成年,但还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遂判决支持小张的诉讼请求。
对于子女成年后能否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第一、成年子女尚在接受高中及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其虽已经成年但并无经济来源,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而对于初中毕业后直接接受职业教育的,对于接受此类教育的职业中专、技校的学生,其年龄和教育的本质和高中教育类似,可以比照“高中”教育,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对其具有抚养义务。
第二,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一部分人群,主要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他们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严重残疾,无劳动能力,或者依靠其劳动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因而也是需要父母继续抚养。而对于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如何认定,一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通过司法鉴定来认定,当然对于某些重大疾病或者重大残疾,显而易见是没有劳动能力的,则不需要进行鉴定,法院可以直接认定。
第三、成年子女非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客观上的原因,只是因为主观不想工作或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没有经济来源,则父母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如果子女刚刚成年后就患有重大疾病,在治疗期间,不能参加工作,而没有经济来源,则父母仍然应当负担其必须要的抚养费,当该原因消灭时,其父母的抚养义务也相应终止。
本案中,小张在其未满18周岁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该疾病治疗期间,其不能工作,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此其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