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华大法官: 关于儿媳、女婿是否对父母为子女一方购买的房屋享有权利的问题 导读:面对当前全国不断攀升的房价,为维护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不侵害出资父母的利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详情 2016年11月29日家事法务,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