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又另行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后续还能反悔么? 我们前文《将房子公证赠给孙子,后又立公证遗嘱给儿子,房子到底归谁?》讨论了公证遗嘱与公证赠与的效力问题。实务中还有另一种常见情况,继承人间可能会因对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公证遗嘱不满,从而另行协商签订遗产详情 2025年12月22日家事案例库, 遗产继承, 遗嘱见证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