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网福州家事律师网
福州家事律师网
  • 免费咨询专线
    13600898018
  • 邮箱
    464577523@qq.com
  • 首页
  • 律师团队
  • 家事资讯
  • 成功案例
  • 家事法规
  • 文书范本
  • 家事案例库
  • 联系我们
 
  • 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夫妻债务
  • 股权分割
  • 遗产继承
  • 遗嘱见证
  • 财富传承
  • 首页
  • 律师团队
  • 家事资讯
  • 成功案例
  • 家事法规
  • 文书范本
  • 家事案例库
  • 联系我们

按日归档: 2024年4月9日

您的位置:
  1. 首页
  2. 2024
  3. 4月
  4. 09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北京一男士诉请分手女友返还“爱情消费”未获法院支持

潘先生与汪女士于2019年相识,2020年确认恋爱关系并同居。恋爱期间,潘先生为汪女士购买了名牌鞋等物品,并转账给其房租、生活费等。二人分手后,潘先生要求汪女士返还上述钱物未果,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

详情
2024年4月9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文 :陈宜芳 吴景丽 王丹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目次 一、《规定》制定的背景 二、《规定》制定的原则 三、《规定》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一)

详情
2024年4月9日家事法规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夫妻共立一份遗嘱处分房产,结果一方去世后……

近年来,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已被大众所接受,人们对于财产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意识也越来越强,通过订立遗嘱来明确自己的财产处置意愿,成为维护家庭关系稳定、保障在世一方权益的重要方式。那么,夫妻一起写的遗嘱,在

详情
2024年4月9日家事案例库,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
家事法务
最新文章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一定归子女个人所有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管生不管养,老了还能向子女要赡养费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没有亲子鉴定用叔侄关系鉴定,能认定非婚生子的继承权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夫妻一方银行存款被冻结,另一方能主张停止执行其中一半份额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又另行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后续还能反悔么?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将房子公证赠给孙子,后又立公证遗嘱给儿子,房子到底归谁?
文章搜索
蔡思斌家事律师团队介绍

福州家事律师网,系福建省首家家事领域专业法律网站,由资深家事律师蔡思斌团队主持,专注于福州乃至福建全省家事案件办理及研究。蔡思斌律师团队组建以来办理了数百宗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继承、收养、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各类型家事案件...

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期待为您服务

马上联系我们

标签
分割 协议离婚 同居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律师 子女抚养 家事律师 家暴 律师 忠诚协议 房产 打印遗嘱 抚养权 抚养权纠纷 抚养费 拆迁安置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纠纷 福州婚姻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 福州律师 福州律师事务所 福州律师蔡思斌 福州离婚律师 福州继承律师 离婚 离婚律师 精神损害赔偿 继承 继承人 继承律师 继承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 财产分割 财富传承,继承,继承律师,福州继承律师 起诉离婚 遗产 遗嘱 遗嘱效力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纠纷
福州家事律师网,系福建省首家家事领域专业法律网站,由资深家事律师蔡思斌团队主持,专注于福州乃至福建全省家事案件办理及研究。蔡思斌律师团队组建以来办理了数百宗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继承、收养、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各类型家事案件,经办案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编选入《人民法院案例选》,蔡思斌律师团队对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拆分、子女抚养、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共同债务认定等法律实务问题有独到的研究,精通各项婚姻家庭法律业务。
电话:
13600898018
邮箱:
464577523@qq.com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层
Copyright © 2016-2021 福州小白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蔡思斌律师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友情链接:福州离婚网 福州遗产继承律师网 福州律师蔡思斌官网 福州房产律师网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福建刑事辩护律师网 福建法律咨询网 福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福建民生传承法律服务中心 福建遗嘱库 福州离婚律师 福州继承律师 福州婚姻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
备案号:闽ICP备16023919号-1
拨打律师电话咨询:1360089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