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然而“假离婚”不久后,双方因感情破裂真分手。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假离婚”时签署的协议书无效。近日,上海二中院对这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自愿离婚协议书》无效。 案情介绍 为买房,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 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9年10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 李女士因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贷款,为在老家再购置一套房屋,2020年6月,她与张先生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愿离婚协议书》中载明二人因感情不和及多方面原因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并约定一子一女均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女方承担,男方不需要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存款归男方所有,2套房屋、1辆车归男方所有。 离婚后第二天,张先生即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2020年9月,张先生与李女士办理复婚登记。2021年6月,双方因情感破裂,经法院调解再次离婚。 2023年7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住房分割、其它事项的约定无效。 李女士表示,当初她与张先生因贷款购房需要才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书》,但两人还于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前一天签订了《婚内协议书》,注明夫妻双方在购买商品房时,因李女士无法办理贷款,夫妻协商办理“假离婚”,由张先生一人办理贷款购买此房,待贷款审批下来后,夫妻再办理复婚手续。 裁判结果 一审:认定条款属虚假意思表示 一审审理过程中,张先生对《婚内协议书》上其签字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经李女士申请,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协议中张先生签字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结论为《婚内协议书》上“张先生”签名出自张先生之手。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婚内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鉴定意见书以及双方在第一次离婚后不久又复婚等事实,一审法院认为《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住房分割、其它事项的全部内容系因订约双方合意“假离婚”而产生,并非对实际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思表示,该部分约定应属无效。张先生虽提出《自愿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未提交足以反驳《婚内协议书》内容的证据,故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住房分割、其它事项项下的所有条款无效。 二审:《自愿离婚协议书》相关条款无效 一审判决后,张先生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认为移送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的《婚内协议书》为复印件,仅凭此认定《婚内协议书》签名与样本上的签名是出自于同一人笔迹,没有充分可靠的依据,且《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因李女士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签署。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婚内协议书》复印件有相应原件对应,结合鉴定意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及张先生、李女士在第一次离婚后不久又复婚等事实,可以确认《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住房分割、其它事项的全部内容是张先生与李女士的虚假意思表示。张先生称《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因李女士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签署,但依据不足,不予采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审法院确认李女士与张先生于2020年6月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住房分割、其它事项项下的所有条款无效,于法有据。 最终,上海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 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张先生与李女士为贷款买房选择了“假离婚”,并为此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究其本质,该协议书是双方为规避国家对房产的管控政策、获取非法财产利益而约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虚假意思表示,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也非双方对财产归属的真实处分方式,因此,《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等条款当属无效。 司法实践中,前述现象时有发生。购置物业本无可厚非,但应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当程序获得。一方面,张先生与李女士相关行为有违诚信,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通过签署虚假协议的方式达到不法目的,利用政策漏洞获取利益,应受到道德的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还应注意到,“假离婚”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极易导致“人财两空”的现象发生,给别有用心的人带来可乘之机。 法院通过司法裁判,认定合同无效,将个案及时予以纠正,避免多重纠纷的发生和“假戏真做”造成的不利后果,并以此倡导和睦幸福文明的家庭风尚。 来源:上海二中院 假离婚协议离婚福州家事律师福州律师福州离婚律师财产分割分享此文新浪微博微信腾讯微博QQ空间人人网 相关文章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所撰写假结婚案例评析文章收录于《福建律师》2024年第5期2024年12月9日福州家事律师评析: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不限于书面,只要能确认其有接受的意思即可——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评析2024年12月6日福州家事律师评析:父亲去世后,儿子领取了全部死亡赔偿金,爷爷去世后,姑姑能主张分割赔偿金吗?2024年12月4日福州家事律师评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且育有子女,能否要求彩礼返还?2024年11月29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已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处分的行为无效2024年11月28日福州家事律师评析:母亲过世后,父亲未经女儿同意,将其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子,该转让行为能否生效?能否要求产权恢复登记至已过世父亲名下?(下)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