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所撰写假结婚案例评析文章收录于《福建律师》2024年第5期
如此,支付抚养费一方后续再想以其他借口对抚养费进行调低,都无法针对该“离婚补偿金”进行调整。因为抚养费可以根据法定事由进行调整。而离婚补偿作为离婚协议书整体的一部份,是双方针对离婚关系、身份关系、财产分割关系等整体性的约定,并不像普通经济合同需要在公平的基础订立,后续不存在再进行调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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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支付抚养费一方后续再想以其他借口对抚养费进行调低,都无法针对该“离婚补偿金”进行调整。因为抚养费可以根据法定事由进行调整。而离婚补偿作为离婚协议书整体的一部份,是双方针对离婚关系、身份关系、财产分割关系等整体性的约定,并不像普通经济合同需要在公平的基础订立,后续不存在再进行调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