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家事财富传承律师 微信公号 导语: 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另一方知晓后诉至法院,法院该如何判决? 相关案例: 刘某与李某婚内生育一女刘某佳,双方于2016年离婚,协议约定,女儿刘某佳(6岁)由父亲刘某抚养,其母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万元。离婚后,刘某重新组建家庭,将女儿送至杨某、蔡某夫妇抚养。杨某、蔡某夫妇将刘某佳的户籍登记在其家庭户口上,并更名为“杨某琳”。李某知晓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变更女儿刘某佳的抚养权,改由李某抚养,刘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变更刘某佳(现名杨某琳)的抚养权,由其母李某抚养至年满十八周岁,刘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 法官解读: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其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未成年子女送给他人抚养,使其脱离监护人,侵害了未成年子女和其他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送养有明确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协议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家事律师拆迁安置福州婚姻律师福州家事律师福州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福州继承律师继承律师财富传承,继承,继承律师,福州继承律师分享此文新浪微博微信腾讯微博QQ空间人人网 相关文章证监会发文,将进一步封堵“技术性离婚”制度漏洞2024年3月21日福州家事律师推荐:冷冻胚胎返还,须由履行辅助人来受领2024年2月23日福州离婚律师推荐:离婚后抚养权之争,不是侵权行为是合同之债。。。2024年1月25日福州家事律师推荐:每月探望两次,明确具体的时间、方式,减少后期矛盾!2024年1月10日福州家事律师推荐:拒不交出女儿,构成拒执罪!2024年1月5日福州家事律师强推:未成年子女被暴力抢夺、藏匿或者目睹父母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