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以工龄合计所购房屋登记一方名下的租金收益应按份分割 被告原为广东省陶瓷公司干部,于1997年参加单位房改期间分配得到环市路601房(建筑面积:74.547平方米),并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据查,该房屋于房管部门留底存查的资料包括《广州地区干部、职购买公有详情 2017年4月28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审判观察:情侣用工龄共同购房登记一方名下的,属按份共有,另一方有权分割 关键词:情侣、同居、工龄、房改房、所有权 裁判主旨: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以夫妻身份使用双方工龄购买房改房并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另一方亦享有相应的份额。(另一方工龄÷双方工龄之和×100%)×工龄折详情 2017年4月28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继承律师:被继承人父母虽已年迈但有养老保险及其他子女赡养的不需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关键词:继承、父母、保留必要份额、养老保险 裁判主旨: 对于被继承人年迈的父母,有养老保险且有其他数名子女赡养的,不属于应当保留必要份额的情况。 案情简介: 二原告是被继承人邸晓铁的详情 2017年4月28日家事法务,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