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撤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建议”的答复 如你所言,社会上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有不同的认识,也有不少司法界人士提出了修改该条司法解释的建议。但你来信中只提出该条司法解释“有悖于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为司法权力寻租利益提供了可能详情 2016年12月5日夫妻债务, 家事法务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