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婚后发生关于婚前财产的纠纷,很多夫妻都会签订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是指夫妻于结婚登记前签订、结婚登记后生效的就有关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那么婚前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
很多人在婚前都会签订婚前协议,避免婚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签订的婚前协议需要公证才能生效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协议是没有强制要求进行公证的。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是指有结婚意愿的男女双方于结婚登记前签订、结婚登记后生效的就有关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及其他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二、婚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婚前协议并非必须进行公证。如果婚前协议没有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前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必公证。当然,如果是出现下列两种情况,建议公证,可以避免之后不必要的纠缠和麻烦。
法律没有规定婚前协议要进行公证才有效。因此,公证不是婚前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
三、公证的效力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此,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更具有证明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对经公证证明的协议,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因此,为确保协议的效力,双方也可以对婚前协议办理公证。
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十七、十八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有,婚前财产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婚前协议是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后制定的约定夫妻相关法律行为的协议,而且婚前协议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但是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更强。
随着经济的发展,离婚率的升高,为了避免离婚时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多人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来约定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那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
婚前财产协议的生效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签订于男女双方结婚之前,该协议一经签署即成立,但视协议的具体内容而有不同的生效时间。如果协议仅就双方婚前的财产进行事实描述的确定,则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时双方最终并没有登记结婚,该协议也可以用于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如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男方婚前的某财产在双方结婚后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则该约定随双方婚姻关系的成立而生效,如双方最终没有登记结婚的,则男方的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据此,依法成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与配偶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为由对第三方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非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则该约定对债权人有约束力;该债务可以视为直接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提出抗辩的当事人应当就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事实进行举证。
来源:问法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