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朱洁树
他对澎湃新闻说:“我和北大和解的态度,一直保持到现在。上次一审,北大就说不和解。如果一旦协商成功,我会主动地提出撤诉。但如果北大仍然拒绝友好协商,法院也不能做出公正判决,我会继续把诉讼进行到底。只要没有全胜,我会一直追下去的。”
2009年,98岁的知名学者、北京大学终身教授季羡林辞世。然而,与其遗产有关的纠纷却一直没有停歇。手执书嘱的季承指北大保管不善,至今没有提供保管文物的目录和清单。去年6月,季承首诉北大。虽经两个月的庭前调解,但因季承认为北大缺乏诚意,调解失败。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8月16日,北京一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季承的全部诉讼请求。季承当庭表示上诉。
季承(背后是父亲季羡林画像)
澎湃新闻:今天开庭审理情况是怎么样的?
季承:今天开庭,我的律师要求北大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北大表示没有。2009年1月13日,北大的两个书记到医院向季老汇报:北大开了一个党政联合会议,决定向季老归还所有物品,表示根据季老的最新意思办。说的非常清楚,不是含含糊糊的。季羡林先生当场就回答说:那些保管在图书馆的书籍就交给图书馆,那些字画仅是交给北大代为保管的。不是交给北大保管,就是捐给北大了。如何处理,我们(指他和我)还要商量商量。这件事由我的儿子去和学校交涉办理。当时我在场,还有几个人也可以证明当时有录音。但是北大方面表示没有。我们希望法院将此事调查清楚。目前会休庭至少5天,调查相关证据,再行开庭。
澎湃新闻:这场庭审从一审到二审,包括之前的争议,也耗时持久。您目前的立场是什么?
季承:要拿回字画是季老主动提出来的,这是老爷子的意见,不是我的意思。不是因为我见到父亲就见财起意。是他指定我代为交涉。事实上,在我进入医院之后,他对我谈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北大代为保管的私人物品,如身份证、户口本、稿酬、现金和存折等物品都要回来,交我持有和处置。对那些字画,也委托我向北大要回,另行研究如何处理。
我申诉的诉状和捐赠协议没关系。我就分析,现在有一个老爷子的遗物数649件,其中50%应该是我母亲的东西,另外50%是我父亲的,这其中的字画我要拿回来,书就捐了。还有从我们家里拿走的东西,有72件,和那个捐赠协议根本没关系。我们也签了条子,这72件是交由北京大学图书馆暂为保存。2009年6月从我们家拿走的。他们当时有一个借口,说这些东西放在你们家里不安全,我们为你暂为保管。我们就信以为真了。他一旦拿走了,就翻了脸了,说这个东西也是捐的。因为原来捐的东西就没有目录,说什么是捐的就是捐的了。你必须列出单子,哪怕一张字画,一个杯子,我们清点之后,签字,才能算数。
季羡林先生
季羡林手稿
澎湃新闻:北大方面一直没有拿出目录吗?
季承:目录现在拿出来了。2009年,我就提出要这个目录,直到2016年,一中院的法官需要验收这个东西,北大才拿出目录。而且提出的577这个数字是不对的。
庭审结果我们猜不着,如果完全和一审一样,那就没意思了。我个人猜测,应该有些变化,但是不一定能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的要求是649件藏画等都应该换回来,一件都不能少。我现在和北大较劲就在这里,你要合理合法、合情合理,我可以和你们商量,捐给你们一些也不是不可以。哪有100%判我败诉的。我母亲那部分,还有2009年从我家拿走的部分,当时我参与了清点小组,都签字写了代为保存的。这是铁证如山的。我父亲的那部分,你可以扯皮,说他捐了,这个可以讨论。但季老对这部分说的非常明确,他说:这是交给你保管,具体怎么处理我和我儿子还要商量。你们有捐赠的细目的签字手续吗?从2001年到2009年,他们连一个目录都没有,连一个数字都说不清楚,这怎么能算事捐赠呢?你们拿我们家里钥匙的时候清点了没有?后来是多了还是少了?
2016年8月16日,季承(左一)在一审庭审现场。
澎湃新闻:之前季羡林旧居盗窃案的赃物送还之后,您拿去拍卖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对这件事情您怎么回应?
季承: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社会上对我有一些谴责。说我贪财,不孝之子,刚拿到就卖了。为什么要卖,我也可以说的很清楚。我父亲有两个孩子,我的姐姐去世了,我的外甥,我姐姐的儿子,整天找律师和我交涉,要分这些书。我说怎么分,没办法分。他就要卖了分钱。最后我也没办法,把它卖了。虽然做法上欠妥当,但是法律上也没有问题,我也不是为了钱。我们自己家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卖。
澎湃新闻:您有没有想过,如果法庭判决您得到这批字画,会如何处理?
季承:这是我一直在考虑的。目前也没在我手上,我考虑也没用。这一批东西来了以后,我现在还没有确定的想法。有一个想法,是成立一个季羡林基金会,奖励先进、奖励好的成果,用基金会的名义,来报效社会。但是不是全部弄进去,我的外甥怎么办,这个还不好想。
澎湃新闻:您之前表示愿意和北大和解,现在是怎样的态度?
季承:我和北大和解的态度,一直保持到现在。上次一审,北大就说不和解。北大原来也是友好协商,虽然拖了四五年也没有商量出结果来,但态度还是友好协商。现在友好协商都不说了,这个决定是谁做出来的?我现在的态度还是友好协商,一旦协商成功,我会主动地提出撤诉。因为,只有友好协商才是两赢的办法。但是,如果北大仍然拒绝友好协商,法院也不能做出公正判决,我会继续把诉讼进行到底。只要没有全胜,我会一直追下去的。
从捐赠协议到“亿元遗产案”
这件轰动一时的案子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据中新社报道,2001年,国学大师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据悉,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经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2009年,季羡林辞世。2013年3月27日,季承召开记者会,宣布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北京大学返还其父的书画和文物共计649件。由于标的高达1亿元,该案又被媒体称为“季羡林亿元遗产案”。业内认为,季羡林收藏的齐白石老人作品多且精,有些完全超出想象,季羡林的藏品,几乎可以印制一部中国明清字画史的精品图录。
据悉,2006年、2008年,季承曾两度致信北大,称季羡林此前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不合法,要求追回其父文物,“两封信都没有收到回复”。
在季承追索文物的前期,因其与父亲季羡林关系不和,未获父亲支持。不过,到2008年年底,父子关系解冻,季羡林转而支持季承追索行动,并称交由北大的是保管而非捐赠。对此,北大回应“尊重季老的意见”,并退还捐赠协议原本。
2009年7月,季羡林去世,手执书嘱的季承再与北大争夺文物。季承指北大保管不善,至今没有提供保管文物的目录和清单。去年6月,季承首诉北大。虽经两个月的庭前调解,但因季承认为北大缺乏诚意,调解失败。时隔8个月后,季承于前日诉至北京市一中院,在交纳诉讼费后获得立案。“走到这一步也是迫不得已。”季承说。
按季承的说法,他此次追索的文物共有649件,较2012年6月提出的577件多出72件。据季承介绍,季羡林文物估价在一亿以上,诉讼费共计54.18万元。“我追要这些东西,绝不是个人占有、挥霍,而是要讨个公道。”季承表示。
一审原告败诉,曾称“不拒绝与北大和解”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请求返还原物是否于法有据;第二,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第三,赠与协议是否具有公益性。
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称,2008年12月季羡林曾书嘱“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据此,主张北京大学返还前述珍贵文物、字画共649件,“2001年签协议时并没有具体捐赠目录,也并非析产之后的”。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经过审理,8月16日,北京一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季承的全部诉讼请求。季承当庭表示上诉。北大方面则表示对于判决很满意。
2016年8月16日,季承(左)在一审庭审现场。
3月6日,这件颇受关注的案子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季承到庭参加庭审。季承说,当初父亲季羡林与北大之间仅为“字画藏品暂存关系”,一审法院却将字画认为“有扶贫、救灾等公益性质”而不可原物返还所有权人的赠品,属于误判。
同时,季承表示,其父亲季羡林在捐赠这些东西时并没有考虑其他遗产继承人的权利,一审判决仅将他视为“书嘱受托人”,遗漏了他作为遗产继承人即所有权人的身份。
据悉,由于涉及北大一方需提供的关键证据,案件被申请延期审理,同时北大未对季承的上诉作出答辩回应。
转自:澎湃新闻